跳至主要內容
:::
瀏覽路徑: > 訴願決定書查詢結果 > 查閱內容
瀏覽人數:59449058人
法規名稱: 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 (民國 108 年 01 月 16 日 修正)
第 10 條
第一類及第二類毒性化學物質之運作,中央主管機關得以釋放總量管制方
式管制之。
回上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