嚴重病人依本法相關規定接受緊急安置、強制住院治療之費用,由中央主 管機關負擔。 嚴重病人依本法相關規定接受強制社區治療之費用,其不屬全民健康保險 給付範圍者,由中央主管機關負擔。 前二項費用標準,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