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瀏覽路徑: > 查閱內容
瀏覽人數:33524111人
法規名稱: 傳染病防治法 (民國 112 年 06 月 28 日 修正)
第 13 條
感染傳染病病原體之人及疑似傳染病之病人,均視同傳染病病人,適用本
法之規定。
回上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