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瀏覽路徑: > 查閱內容
瀏覽人數:28199709人
法規名稱: 郵政法 (民國 112 年 06 月 28 日 修正)
第 1 條
為健全郵政發展,提供普遍、公平、合理之郵政服務,增進公共利益,特
制定本法;本法未規定者,依其他法律之規定。
回上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