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 script語法,恐影響到網頁的閱讀
跳至主要內容
:::
網站導覽
操作手冊
法規動態
法規體系
法規位階
法規名稱
綜合查詢
法規異動
法規草案
訴願決定書
相關網站
:::
瀏覽路徑: >
查閱內容
瀏覽人數:36995782人
查閱內容
法規名稱:
停車場法
(民國 111 年 11 月 30 日 修正)
第 10 條
為配合都市發展及交通運輸系統建設需要,地方政府於擬定或變更都市計 畫時,應劃設或增設停車場用地。 前項用地之劃設或增設,地方主管機關應視需要提具規劃案,送請都市計 畫主管機關辦理之。
司法解釋
判例
裁判
決議
法律問題
行政函釋
訴願決定書
相關法條
歷史法條
回上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