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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所得稅法 (民國 113 年 08 月 07 日 修正)
第 30 條
借貸款項之利息,其應在本營業年度內負擔者,准予減除。
借貸款項約載利率,超過法定利率時,仍按當地商業銀行最高利率核計。
但非銀行貸款,原經稽徵機關參酌市場利率核定最高標準者,得從其核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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