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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 (民國 112 年 12 月 06 日 修正)
第 22 條
第十二條之特種飲食業,就其銷售額按同條規定之稅率計算營業稅額。但
主管稽徵機關得依查定之銷售額計算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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