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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 (民國 112 年 12 月 06 日 修正)
第 10 條
營業稅稅率,除本法另有規定外,最低不得少於百分之五,最高不得超過
百分之十;其徵收率,由行政院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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