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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稅捐稽徵法 (民國 110 年 12 月 17 日 修正)
第 25-1 條
依本法或稅法規定應補或應移送強制執行之稅捐在一定金額以下者,財政
部得視實際需要,報請行政院核定免徵或免予移送強制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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