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瀏覽路徑: > 查閱內容
瀏覽人數:33624080人
法規名稱: 保險法 (民國 111 年 11 月 30 日 修正)
第 124 條
人壽保險之要保人、被保險人、受益人,對於被保險人之保單價值準備金
,有優先受償之權。
回上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