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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預算法 (民國 110 年 06 月 09 日 修正)
第 18 條
左列預算為單位預算︰
一、在公務機關,有法定預算之機關單位之預算。
二、在特種基金,應於總預算中編列全部歲入、歲出之基金之預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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