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 script語法,恐影響到網頁的閱讀
跳至主要內容
:::
網站導覽
操作手冊
法規動態
法規體系
法規位階
法規名稱
綜合查詢
法規異動
法規草案
訴願決定書
相關網站
:::
瀏覽路徑: >
查閱內容
瀏覽人數:32946693人
查閱內容
法規名稱:
住宅法
(民國 112 年 12 月 06 日 修正)
第 24 條
主管機關得視新建、購買、增建、改建、修建或修繕社會住宅資金融通之 必要,自行或協助民間向中長期資金主管機關申請提供中長期資金。
司法解釋
判例
裁判
決議
法律問題
行政函釋
訴願決定書
相關法條
歷史法條
回上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