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瀏覽路徑: > 查閱內容
瀏覽人數:27735963人
法規名稱: 入出國及移民法 (民國 112 年 06 月 28 日 修正)
第 30 條
移民署在國家發生特殊狀況時,為維護公共秩序或重大利益,得對外國人
依相關法令限制其住居所、活動或課以應行遵守之事項。
回上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