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瀏覽路徑: > 查閱內容
瀏覽人數:28314384人
法規名稱: 農地重劃條例 (民國 100 年 06 月 15 日 修正)
第 27 條
農地重劃後分配於原土地所有權人之土地,自分配確定之日起,視為其原
有土地。
回上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