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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土地登記規則 (民國 110 年 07 月 13 日 修正)
第 9 條
同一土地為他項權利登記時,其權利次序,除法律另有規定外,應依登記
之先後。但於土地總登記期限內申請登記者,依其原設定之先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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