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 script語法,恐影響到網頁的閱讀
跳至主要內容
:::
網站導覽
操作手冊
法規動態
法規體系
法規位階
法規名稱
綜合查詢
法規異動
法規草案
訴願決定書
相關網站
:::
瀏覽路徑: >
查閱內容
瀏覽人數:27643224人
查閱內容
法規名稱:
土地徵收條例
(民國 101 年 01 月 04 日 修正)
第 6 條
需用土地人取得經核准撥用或提供開發之公有土地,該公有土地上之私有 土地改良物,得準用前條規定徵收之。
司法解釋
判例
裁判
決議
法律問題
行政函釋
訴願決定書
相關法條
歷史法條
回上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