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瀏覽路徑: > 查閱內容
瀏覽人數:27920980人
法規名稱: 土地法 (民國 111 年 06 月 22 日 修正)
第 16 條
私有土地所有權之移轉、設定負擔或租賃,妨害基本國策者,中央地政機
關得報請行政院制止之。
回上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