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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特殊境遇家庭扶助條例 (民國 110 年 01 月 20 日 修正)
第 12 條
符合第四條第一項第一款至第三款、第五款及第六款規定,且成年者,得
申請創業貸款補助;其申請資格、程序、補助金額、名額、期限及其他相
關事項之辦法,由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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