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瀏覽路徑: > 查閱內容
瀏覽人數:27730928人
法規名稱: 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 (民國 112 年 02 月 15 日 修正)
第 12 條
偵查及審理中訊問兒童或少年時,應注意其人身安全,並提供確保其安全
之環境與措施,必要時,應採取適當隔離方式為之,另得依聲請或依職權
於法庭外為之。
於司法警察官、司法警察調查時,亦同。
回上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