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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 (民國 110 年 07 月 14 日 修正)
第 27 條
本法第二十八條第一項所稱公告日,指刊登於政府採購公報之日;邀標日
,指發出通知邀請符合資格之廠商投標之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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