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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建築法 (民國 111 年 05 月 11 日 修正)
第 99-1 條
實施都市計畫以外地區或偏遠地區建築物之管理得予簡化,不適用本法全
部或一部之規定;其建築管理辦法,得由縣政府擬訂,報請內政部核定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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