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瀏覽路徑: > 查閱內容
瀏覽人數:33518624人
法規名稱: 著作權法 (民國 111 年 06 月 15 日 修正)
第 61 條
揭載於新聞紙、雜誌或網路上有關政治、經濟或社會上時事問題之論述,
得由其他新聞紙、雜誌轉載或由廣播或電視公開播送,或於網路上公開傳
輸。但經註明不許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者,不在此限。
回上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