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瀏覽路徑: > 查閱內容
瀏覽人數:37016039人
法規名稱: 國家賠償法施行細則 (民國 109 年 06 月 08 日 修正)
第 3 條
依本法第九條第四項請求確定賠償義務機關時,如其上級機關不能確定,
應由其再上級機關確定之。
回上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