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瀏覽路徑: > 查閱內容
瀏覽人數:25733976人
法規名稱: 行政訴訟法 (民國 111 年 06 月 22 日 修正)
第 15-3 條
因原住民、原住民族部落之公法上權利或法律關係涉訟者,除兩造均為原
住民或原住民族部落外,得由為原告之原住民住居所地或經核定部落所在
地之行政法院管轄。
回上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