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瀏覽路徑: > 查閱內容
瀏覽人數:25723116人
法規名稱: 訴願法 (民國 101 年 06 月 27 日 修正)
第 31 條
訴願決定對於參加人亦有效力。經受理訴願機關通知其參加或允許其參加
而未參加者,亦同。
回上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