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瀏覽路徑: > 查閱內容
瀏覽人數:27729790人
法規名稱: 民法 (民國 110 年 01 月 20 日 修正)
第 676 條
合夥之決算及分配利益,除契約另有訂定外,應於每屆事務年度終為之。
回上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