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瀏覽路徑: > 查閱內容
瀏覽人數:27950227人
法規名稱: 民法 (民國 110 年 01 月 20 日 修正)
第 344 條
債權與其債務同歸一人時,債之關係消滅。但其債權為他人權利之標的或
法律另有規定者,不在此限。
回上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