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瀏覽路徑: > 查閱內容
瀏覽人數:33497223人
法規名稱: 刑事訴訟法 (民國 113 年 07 月 31 日 修正)
第 82 條
審判長或檢察官得開具拘票應記載之事項,囑託被告所在地之檢察官拘提
被告;如被告不在該地者,受託檢察官得轉囑託其所在地之檢察官。
回上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