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瀏覽路徑: > 查閱內容
瀏覽人數:67271585人
法規名稱: 刑事訴訟法 (民國 115 年 05 月 13 日 修正)
第 343 條
自訴程序,除本章有特別規定外,準用第二百四十六條、第二百四十九條
及前章第二節、第三節關於公訴之規定。
回上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