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瀏覽路徑: > 查閱內容
瀏覽人數:33536663人
法規名稱: 民事訴訟法施行法 (民國 112 年 11 月 29 日 修正)
第 9 條
上訴人有律師為訴訟代理人,或依書狀上之記載可認其明知上訴要件有欠
缺者,法院得不行民事訴訟法第四百四十二條第二項及第四百四十四條第
一項但書之程序。
回上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