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瀏覽路徑: > 查閱內容
瀏覽人數:27647805人
法規名稱: 民事訴訟法 (民國 112 年 11 月 29 日 修正)
第 481 條
除本章別有規定外,前章之規定,於第三審程序準用之。
回上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