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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中華民國刑法 (民國 113 年 07 月 31 日 修正)
第 326 條
犯前條第一項之罪,而有第三百二十一條第一項各款情形之一者,處一年
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前項之未遂犯罰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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