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瀏覽路徑: > 查閱內容
瀏覽人數:28158656人
法規名稱: 中華民國刑法 (民國 112 年 12 月 27 日 修正)
第 200 條
偽造、變造之通用貨幣、紙幣、銀行券,減損分量之通用貨幣及前條之器
械原料,不問屬於犯人與否,沒收之。
回上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