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瀏覽路徑:法規動態 > 查閱內容
瀏覽人數:80471436人
法規名稱: 中華民國刑法 (民國 115 年 07 月 22 日 修正)
第 130 條
公務員廢弛職務釀成災害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回上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