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瀏覽路徑: > 查閱內容
瀏覽人數:28166881人
法規名稱: 中華民國憲法 (民國 36 年 01 月 01 日 公發布)
第 31 條
國民大會之開會地點在中央政府所在地。
回上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