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瀏覽路徑: > 查閱內容
瀏覽人數:37229317人
法規名稱: 中華民國憲法 (民國 36 年 01 月 01 日 公發布)
第 15 條
人民之生存權、工作權及財產權,應予保障。
回上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