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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據:財政部賦稅署 99 年 12 月 20 日台稅三發字第 09904546310
號函、財政部 109 年 1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 10804033920 號令
修正「土地增值稅契稅印花稅電子申報作業要點」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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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目的:為鼓勵申報人(代理人)踴躍利用地方稅網路申報系統,積極
推廣更便捷之申報管道,以提升稅務行政效率,營造簡政便民租稅環
境,共創徵納雙贏局面,特訂定本獎勵要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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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獎勵對象:積極配合本處土地增值稅、契稅、地價稅、房屋稅、印花
稅及娛樂稅網路申報及線上完稅推動作業,善加利用網路申報管道,
成績優良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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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主辦單位:本處土地稅科、房屋稅科、消費稅科及各分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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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協辦單位:本處資訊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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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活動期間:上一年度 10 月 1 日至當年 9 月 30 日止。(線上完
稅案件自 109 年 1 月 1 日起開始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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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活動辦法:
(一)獎勵條件:
上期期間及活動期間申報案件達 100 件以上,且網路申報成績優
良達下列標準者,依本要點予以獎勵:
1、活動期間使用網路申報件數百分比成績排名前 5 名者。
2、活動期間網路申報成長率成績排名前 5 名者。
(二)成績計算方式:
1、上期期間:前年 10 月 1 日至上一年度 9 月 30 日止。
2、由本處產出同一申報人(代理人)利用地方稅網路申報系統申報
且經核定之土地增值稅、地價稅、契稅、房屋稅、印花稅及娛樂
稅累計案件數,其中土地增值稅、契稅如採線上完稅者,其案件
數以 1 件採計為 2 件計算,逾期未完稅案件,不予計算,並
依下列公式計算至小數點第 2 位,以下四捨五入。
3、成績公式:
(1)網路申報件數百分比成績:
活動期間網路申報件數
─────────────────────×100 %
活動期間網路申報件數+活動期間臨櫃申報件數
(2)網路申報成長率成績:
活動期間網路申報件數-上期期間網路申報件數
─────────────────────×100 %
上期期間網路申報件數
4、網路申報件數百分比或成長率成績相同時,均以申報件數較多者
為優先次序排名。
5、上述兩項成績前 5 名之名單重複者,擇較優名次頒獎,如兩項
成績相同時,以網路申報件數百分比獎項頒獎,另由成績列次順
位者遞補受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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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獎勵方式:
(一)活動期間使用網路申報成績優良達獎勵標準者,本處將於年度地政
士稅務座談會頒發下列獎項予以公開表揚,以資鼓勵。
1、第 1 名:10,000 元禮券或提貨券。
2、第 2 名:8,000 元禮券或提貨券。
3、第 3 名:6,000 元禮券或提貨券。
4、第 4 名:4,000 元禮券或提貨券。
5、第 5 名:2,000 元禮券或提貨券。
(二)各稅得視推廣網路申報業務需要酌予發放宣導品。
(三)活動期間結束後,由本處將該評選結果公告於本處網站,並發布新
聞稿,以廣週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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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本要點奉處長核可後實施,如有未盡事宜,得隨時修正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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