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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新北市政府稅捐稽徵處推動地方稅網路申報作業獎勵要點 (民國 111 年 05 月 17 日 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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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據:財政部賦稅署 99 年 12 月 20 日台稅三發字第 09904546310
    號函、財政部 109  年 1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 10804033920  號令
    修正「土地增值稅契稅印花稅電子申報作業要點」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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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目的:為鼓勵申報人(代理人)踴躍利用地方稅網路申報系統,積極
    推廣更便捷之申報管道,以提升稅務行政效率,營造簡政便民租稅環
    境,共創徵納雙贏局面,特訂定本獎勵要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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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獎勵對象:積極配合本處土地增值稅、契稅、地價稅、房屋稅、印花
    稅及娛樂稅網路申報及線上完稅推動作業,善加利用網路申報管道,
    成績優良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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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主辦單位:本處土地稅科、房屋稅科、消費稅科及各分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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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協辦單位:本處資訊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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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活動期間:上一年度 10 月 1  日至當年 9  月 30 日止。(線上完
    稅案件自 109  年 1  月 1  日起開始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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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活動辦法:
(一)獎勵條件:
      上期期間及活動期間申報案件達 100  件以上,且網路申報成績優
      良達下列標準者,依本要點予以獎勵:
     1、活動期間使用網路申報件數百分比成績排名前 5  名者。
     2、活動期間網路申報成長率成績排名前 5  名者。
(二)成績計算方式:
     1、上期期間:前年 10 月 1  日至上一年度 9  月 30 日止。
     2、由本處產出同一申報人(代理人)利用地方稅網路申報系統申報
        且經核定之土地增值稅、地價稅、契稅、房屋稅、印花稅及娛樂
        稅累計案件數,其中土地增值稅、契稅如採線上完稅者,其案件
        數以 1  件採計為 2  件計算,逾期未完稅案件,不予計算,並
        依下列公式計算至小數點第 2  位,以下四捨五入。
     3、成績公式:
     (1)網路申報件數百分比成績:

                    活動期間網路申報件數
          ─────────────────────×100 %
          活動期間網路申報件數+活動期間臨櫃申報件數

     (2)網路申報成長率成績:

          活動期間網路申報件數-上期期間網路申報件數
          ─────────────────────×100 %
                    上期期間網路申報件數

     4、網路申報件數百分比或成長率成績相同時,均以申報件數較多者
        為優先次序排名。
     5、上述兩項成績前 5  名之名單重複者,擇較優名次頒獎,如兩項
        成績相同時,以網路申報件數百分比獎項頒獎,另由成績列次順
        位者遞補受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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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獎勵方式:
(一)活動期間使用網路申報成績優良達獎勵標準者,本處將於年度地政
      士稅務座談會頒發下列獎項予以公開表揚,以資鼓勵。
     1、第 1  名:10,000  元禮券或提貨券。
     2、第 2  名:8,000 元禮券或提貨券。
     3、第 3  名:6,000 元禮券或提貨券。
     4、第 4  名:4,000 元禮券或提貨券。
     5、第 5  名:2,000 元禮券或提貨券。
(二)各稅得視推廣網路申報業務需要酌予發放宣導品。
(三)活動期間結束後,由本處將該評選結果公告於本處網站,並發布新
      聞稿,以廣週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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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本要點奉處長核可後實施,如有未盡事宜,得隨時修正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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