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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12.04
新北市政府112年12月4日新北府教幼字第1122399199號令:修正「新北市政府處理違反幼兒教育及照顧法與教保服務人員條例事件裁罰基準」第2點,並自即日生效。

相關圖表:修正規定.pdf
相關圖表:附表1.pdf
相關圖表:附表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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