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政府電子法規查詢系統

相關法條
法規名稱: 民事訴訟法 (民國 112 年 11 月 29 日 修正)
第 400 條
除別有規定外,確定之終局判決就經裁判之訴訟標的,有既判力。
主張抵銷之請求,其成立與否經裁判者,以主張抵銷之額為限,有既判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