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政府電子法規查詢系統
相關法條
法規名稱:
契稅條例 (民國 99 年 05 月 05 日 修正)
第 24 條
納稅義務人不依規定期限申報者,每逾三日,加徵應納稅額百分之一之怠 報金,最高以應納稅額為限。但不得超過新臺幣一萬五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