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32 條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九十五條至第一百九十七條、第二百條、第二百零一條 、第二百零四條、第二百零六條、第二百零八條、第二百十條、第二百十 一條、第二百十三條第二項、第二百十四條、第二百十五條、第二百十七 條至第二百十九條、第二百六十五條至第二百六十八條之一、第二百六十 八條之二、第二百七十條第一項、第二百七十條之一至第二百七十一條之 一、第二百七十三條至第二百七十六條之規定,於本節準用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