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政府電子法規查詢系統

相關法條
法規名稱: 公文程式條例 (民國 96 年 03 月 21 日 修正)
第 1 條
稱公文者,謂處理公務之文書;其程式,除法律別有規定外,依本條例之
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