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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法條
法規名稱:
中華民國憲法 (民國 36 年 01 月 01 日 公發布)
第 15 條
人民之生存權、工作權及財產權,應予保障。
第 165 條
國家應保障教育、科學、藝術工作者之生活,並依國民經濟之進展,隨時 提高其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