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0 條
行政機關行使裁量權,不得逾越法定之裁量範圍,並應符合法規授權之目 的。
第 4 條
行政行為應受法律及一般法律原則之拘束。
第 94 條
前條之附款不得違背行政處分之目的,並應與該處分之目的具有正當合理 之關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