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政府電子法規查詢系統

查閱內容
行政函釋:
發文單位: 高雄市政府交通局
發文字號: 高市交監一字第 0970059488 號
發文日期: 民國 97 年 12 月 15 日
資料來源:
高雄市政府公報 98 年春字第 1 期
相關法條: 行政程序法 第 16 條
B0170002
要  旨:
依據行政程序法第 16 條、公路法第 63 條及汽車委託檢驗實施辦法第 
10  條規定,公告 98 年度高雄市監理處委託辦理汽車定期檢驗業務檢
驗單位一覽表
主  旨:公告 98 年度本市監理處委託本市上正汽車股份有限公司等 21 家汽車修
          理業及桂林加油站股份有限公司等 9  家加油站辦理汽車定期檢驗業務。
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 16 條、公路法第 63 條及汽車委託檢驗實施辦法第 10 條
          。
公告事項:一、98  年度高雄市監理處委託辦理汽車定期檢驗單位一覽表。
          二、公告地點:高雄市政府公報、高雄市監理處公告欄、南區分處、第一
              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