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院 行政程序法裁判要旨彙編(十二)(106年12月版)664-673 頁
地方政府以有償方式請求內政部所屬單位提供工程系統規劃等協助,雙方 間所締結之協議書,性質上仍屬行政契約,並應準用性質相似之民法委任 契約相關規定,受任單位自應本諸善良管理人之注意義務標準判斷本件爭 議,尚不得僅因行政協助即得主張全然免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