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院 行政程序法裁判要旨彙編(二)(94年10月版) 第 152-153 頁
九二一震災受災戶須住屋全倒才能受領二十萬元慰助金,而房屋是否全倒 或半倒,九二一震災重建暫行條例第 17 條之 1 規定有因震災受損建築 物重行鑑定的機制,房屋經機關判定為全倒,仍有因爭議再行鑑定而改判 為半倒的可能,當事人不得主張向機關所領的二十萬元慰助金,有信賴保 護原則的適用。 (裁判要旨內容由法源資訊撰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