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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例裁判:
裁判字號: 110年訴字第 129 號
裁判日期: 民國 110 年 12 月 29 日
資料來源:
司法院
行政程序法裁判要旨彙編(十八)(111年12月版) 第 527-529 頁
相關法條: 行政程序法 第 146、147、149 條
民事訴訟法 第 385、386 條
行政訴訟法 第 218、8 條
要  旨:
民法有關違約金之規定,因與行政契約之性質不相牴觸,自得準用於行政
契約。故行政契約如已載明未於畢業任官後服滿招生簡章所定之現役最少
年限者,應賠償就讀期間所受領之公費待遇及津貼,則公費生所隸屬之機
關(構)、學校或部隊自得據此請求給付該違約金,作為債務不履行之損
害賠償。

(裁判要旨內容由法源資訊撰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