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院 行政程序法裁判要旨彙編(十八)(111年12月版) 第 591-593 頁
倘人民依行政指導而為一定行為時,嗣後行政機關反而認定人民依該行政 指導所為之行為係屬違法,自有違誠實信用原則,且侵害人民正當合理之 信賴。又行政機關熟悉各項行政法規,對其所掌管之事務具有專業性,且 有職權調查事證之權限,若要求人民能辨別行政機關所為行政指導係屬違 法、不當,因而拒絕遵從,即欠缺期待可能性。 (裁判要旨內容由法源資訊撰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