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院 行政程序法裁判要旨彙編(十五)(108年11月版)295-299 頁
主管機關辦理都市計畫定期通盤檢討變更,其形式上雖屬法規性質,惟其 中如已直接限制特定人就系爭土地之使用用途(不得用於興建加油站)的 權益者,即已具有個案變更之行政處分性質。